安全生产丨 请牢记!国务院国资委安全生产“十条硬措施”
近日,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召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。会议通报了中央企业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,分析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,着重部署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“十条硬措施”举措,让我们一起学习!
一、事故问责必须“紧盯一把手”
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。凡是发生造成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,要立即启动企业内部调查,特别要查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。事故报告公布后,及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,同时紧盯事故上级单位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,一并倒查、一查到底。切实传递“失职必追责、追责不手软”的强烈信号,让“第一责任人”真正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、放在心上、抓在手上。
二、“三管三必须”必须“刚性执行”
严格落实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”工作要求,破除“安全只是安全部门事”的错误认知。各业务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,同步谋划、同步推进、同步落实,切实扛起本领域安全管控直接责任,坚决杜绝安全与业务“两张皮”。因业务部门履职不到位、管理失责引发的安全事故,要从严追究业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责任。
三、重大风险必须“全程监督”
要聚焦动火作业、受限空间、高处作业等事故多发高危作业场景,从严落实全过程管控要求。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,作业前必须针对作业场景开展专项风险辨识和安全交底,作业过程中必须安排专职监护人员全程在场,不得脱岗、离岗,监护人员有权在风险未消除时立即叫停作业。安全措施不落实、监护人员不到位,一律不得作业。
四、重大隐患必须停工整顿
对各级检查、自查、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,必须立即停工整改。隐患没有消除,不得恢复生产,绝不允许“带病运行”,绝不允许用“明天改”来敷衍“今天查”。整改结束后,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,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。谁签字、谁负责,谁验收、谁负责。
五、应急处置必须高效规范
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险情,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,快速响应、高效处置。严格恪守科学施救规范,在全面排查现场风险、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援,不得盲目施救,坚决防止因违规救援导致次生事故、伤亡扩大。
六、事故教训必须全链条复盘
凡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,一律按照“一件事”全链条进行深度分析,从责任落实、风险防控、隐患整改等各环节倒查根源、厘清责任。事故单位要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,深刻剖析,见人见事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。全行业、同类型企业都要同步对照自查、举一反三、全面吸取教训,真正做到“一厂出事故,万厂受教育”。
七、监督检查必须“四不两直”
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采用“不发通知、不打招呼、不听汇报、不用陪同接待、直奔基层、直插现场”的方式,开展常态化、突击式检查。要敢于动真碰硬,不搞“情有可原”,不搞“下不为例”。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、限期整改、闭环销号。对监管失职、检查走过场的人员,要严肃问责。
八、安全监管必须从严从实
要突出安全监管的权威性。安全监管部门绝不是事故善后的“救火队”。安全监管部门要全过程监督各部门、各层级安全责任是否扛牢、制度是否执行、工作是否落地。要赋予安全监管机构独立检查、叫停违规、通报约谈、考核问责的绝对权威,不搞变通、不打折扣,紧盯履职全过程严督实查。对监管缺位、督责不严、当“老好人”的,一律从严追责问责,以强有力刚性监管,倒逼各级各部门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。
九、外包单位必须实质监管
彻底扭转“以包代管、包而不管”的错误倾向。发包单位必须将外包单位、劳务派遣人员、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,实行统一标准、统一培训、统一检查、统一考核,发包单位必须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,必须对外包队伍进行资质严格审查和全过程监管。凡是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的,一律严肃追究发包单位责任。
十、安全投入必须足额保障
安全生产投入必须一分不少,专款专用。要将科技兴安手段融入本质安全建设,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、自动化减人、智能化无人,加快淘汰落后工艺、高风险设备设施。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,警钟长鸣、寸步不让。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,从源头提升本质安全水平。
机勘院党委学习贯彻落实“十条硬措施”具体举措:
4月26日,机勘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央企业安全生产“十条硬措施”及国机集团、国机工程集团总部(中设集团)有关落实要求,研究部署机勘院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“十条硬措施”的具体举措。
一、迅速传达学习。通过党委会、专题会、班前会等多种形式实现全员全覆盖学习,各单位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带头部署推动,强化全过程管控。
二、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。对照“十条硬措施”排查安全管理薄弱点,聚焦高危作业场景,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,形成整改清单,实行闭环管理。
三、常态化开展“四不两直”监督检查。公司各级监管部门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开展常态化突击检查,对问题闭环销号,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整改,隐患不消除不复工。
四、立即开展一次分包方整治。坚决杜绝“以包代管”,将分包单位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,严格资质审查,实现分包作业全流程管控。
五、常态化督导检查。成立专项督察组,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督导检查,违反要求一律比照事故问责,屡查屡犯从严追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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